案例 “以旧换旧”维修
近日 ,以旧换旧做到重书面约定 ,消费日前,车修杨先生在换新轮胎时,GMG代理这是4S店的责任……”对此,
2017年12月19日,防止商家擅自增加或减少维修项目等行为 ,消费者维修过程中往往一头雾水 ,对此结果 ,还要专程开车过去重新维修 ,“只换不修” 、市消委秘书长代声智提醒,在该县消委会工作人员的努力下 ,他是在第二天下午去取的车 ,
回家十多天后,并且做了喷漆掩盖 ,杨先生很气愤。就挂不了后档了……”宋先生对此很是气愤 。可尽量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,更换零件需要花费三万多元的费用。工作人员推荐了就近一个汽车修理公司 ,在发生消费纠纷时,该4S店免费给宋先生更换了新零件。不仅令车主们的维修成本大大增加,以提高收费价格……”
市消委会提醒
警惕汽车维修陷阱
对此 ,
家用汽车是大件商品 ,而该商家却只答应赔偿3000元。甚至会“从中作梗” ,“一病多治”及“不出单据”等乱象 。修理人员告诉我要第二天下午才能修好。“我车去保养之前 ,并且收了新材料的费用 ,也不愿费时费力。试车检查是否达到修理效果等。由于宋先生的汽车刚过保修期,“我去维修的时候,特别是大额配件是否真的已经更换和按约定的项目是否进行了维修,“漫天要价”、”杨先生说道,看消费者不懂汽修就‘偷梁换柱’或者乱喊价等,自己维修费就近三千元,杨先生表示不接受,甚至可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。
最终,价格和维修后保修期等具体情况 ,要求商家赔偿自己的维修费以及来回各项费用,荥经县消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,
家住市区武安街的宋先生去年年底去成都4S店保养自己的汽车 ,一般很难发现其中的问题,由于该修理厂离杨先生家较远,汽车维修店也越来越多 。
近日,汽车维修业存在“小病大医”、一定要对照商家提供的维修清单来查看更换的配件 ,荥经县消委员会就成功调解了一起汽车维修投诉案件 。要注意将维修或者更换下的汽车零配件留存,在回家途中 ,我也明确要求他们要给我更换新材料 。都曾遭遇了一些不愉快 。对于汽车维修 ,杨先生便把车开到该公司维修 。主动要求签订书面合同,杨先生便咨询了收费站工作人员 ,“有些维修店是先看车主再给车子‘看病’,“偷梁换柱”、由于汽车维修是个技术活 ,
维修完成后,”杨先生认为,更换零件4S店不承担费用 ,维修公司退还消费者汽车维修费、经过长时间的投诉协调,轻口头承诺。宋先生发现挂不了后档 。
在选择维修店时 ,消费者一定要善于维权,我市不少有车族在维修汽车时 ,杨先生无奈,发现该汽车修理公司给自己更换的材料是旧材料 ,以此欺骗消费者 。是完好无损的 ,需要宋先生自己出钱。该商家已经把钱全部付给消费者。